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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加强债券市场建设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分析人士表示,加强债券市场建设,意味着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券违约处置机制将进一步健全,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将继续完善,互联互通与监管协调有望继续加强。如此才能打造一个健康成熟的债券市场,发挥其直接融资功能,以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健全法制化违约处置机制
今年两会期间,债市信用风险被广泛关注。全国政协委员、原中国保监会副主席周延礼在其提案中表示,部分信用债市场发行人过度举债、资金空转、监管套利等风险问题突出。部分信用债投资者存在交易审核不严、尽职调查宽松等短板,个别机构利用同业存单盲目扩张负债,引发潜在流动性风险。
联合资信日前发布的《2020年中国债券市场研究报告》显示,截至2020年年末,我国债券市场累计有220家发行人发生违约,共涉及到期违约债券544期,到期违约金额合计约4383.25亿元。AAA级违约主体增加,违约主体行业覆盖面有所扩大。
“在信用风险事件发生后,债券市场发债成本明显提升,且出现了部分债券取消发行的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抬升了实体经济综合融资成本。”全国政协委员、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总经理谢卫表示,债券市场是实体经济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债市出现的债券违约、风险事件以及“逃废债”苗头等问题需要反思和改进。
中信证券研究所副所长明明在接受《金融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要应对债市违约风险,应健全法制化的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出台违约债券转让及处置法规,逐步引导市场机构更积极地参与到债券违约处置当中,培养常态化投资群体,探索中国高收益率市场发展。
今年初召开的2021年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提出,将牵头制定债券市场发展规划,推动完善债券市场法制,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健全多渠道债券违约处置机制。推动完善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框架,加大对债券市场“逃废债”、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强化企业融资和债务管理
“近期出现债务违约的企业,多数具有高杠杆经营、依赖债券市场滚续融资、短期偿债规模大等共性特点,一旦出现资金统筹不足,就会面临严峻的兑付压力。”谢卫认为,部分企业及其股东未充分理解债券融资的市场化运行原则,缺乏建立良好资本市场形象的意识,没有充分认识到违约的严重性和风险传染性。违约事件发生后,不仅影响当事企业融资接续,还会波及到同区域或同类型的其他企业,对融资环境产生严重连锁影响。
此外,在债券发行过程中,部分中介机构未尽职尽责,也是导致违约事件增多的因素。今年1月8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连发四份自律处分决定,就永煤债券违约对海通证券及其子公司海通资管、海通期货以及东海基金予以警告处分。根据自律处分信息,海通证券向下属子公司管理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下达交易指令,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违反了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并存在内控管理不到位的违规情形。
“这不仅严重影响了资本市场健康生态,也伤及了整个社会信用环境的根基。” 谢卫对此表示,融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充分理解债券工具的法律效力,严格履行相关市场规则,其中,融资企业应充分尊重市场规则,不可虚假披露、肆意转移资产、挪用资金;中介机构应勤勉尽责,不得转嫁责任或将自身利益置于投资人之上。
加快债市互联互通步伐
加强债券市场建设,在严厉打击债券市场违规行为、维护债券市场基本秩序的同时,还要完善债券市场相关制度建设。
近年来,在相关部门推动下,债市互联互通步伐有所加快。在投资者方面,支持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交易;在执法方面,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在信息披露方面,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分类统一;在评级方面,统一监管信用评级行业;在违约处置方面,推动构建规则统一的债券违约处置框架,夯实债券违约处置法治化基础;在发行人方面,推动政策性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等。2020年7月19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同意银行间债券市场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债市互联互通更进一步。
对于债券市场互联互通,周延礼建议,加强债券市场顶层设计,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并研究出台有关指导意见,实现准入条件、信息披露、资信评级、投资者适当性、投资者保护等规则的统一。
“要进一步完善债券市场的对接,尤其是加强银行间与交易所市场的互通,提升跨市场交易结算的效率,优化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明明表示,对于专业机构投资者而言,互联互通降低了其开户、交易、清算、结算等环节的复杂度,促进了资金等要素自由流动;对于发债企业而言,互联互通有助于形成统一市场和统一价格,压降包括票面利率、托管费率、承销费率在内的综合融资成本。